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 黃啟瑞 教授
歐洲議會於10月22日否決了針對歐盟執委會《Omnibus I》提案的協調版本,該提案原旨在簡化永續揭露與盡職調查的法規要求。該草案若通過,將使歐盟的永續報告與企業盡職調查規範較原版本有更大幅度的放寬,但仍低於部分右派政黨所主張的削減幅度。表決結果為 309票贊成、318票反對、34票棄權,以微弱差距遭否決。
政治角力與政策不確定性
此項表決意味著《Omnibus I》計畫將重回議會談判階段,導致市場對未來歐盟永續法規的走向出現更高不確定性。支持方主張減少企業揭露負擔,以降低中小企業的合規成本;反對方則警告過度放寬可能削弱歐盟在全球永續金融體系中的領導地位。根據歐洲議會議事規則第72條第3項,議員將於11月13日布魯塞爾全體會議中對修正案再次表決,隨後再與已於6月23日完成立場的歐盟理事會展開談判。立法最終目標是在2025年底前完成定稿。
歐盟永續監管的制度平衡
歐盟近年推出《永續報告指令(CSRD)》與《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意在建立透明的ESG揭露體系。然而,隨著企業與部分成員國反映行政負擔過重,歐盟執委會提出《Omnibus I》作為修正案,期望在推動永續與維持競爭力之間取得平衡。這場爭議凸顯歐盟政策進入「調整期」:如何確保永續目標不因政治轉向而被稀釋,同時兼顧企業的承擔能力,將是2025年後的重要議題。對台灣而言,這次歐盟法規的爭議帶來三項啟發:首先,要平衡永續理想與企業競爭力: 政府推動永續揭露時,應同步建立中小企業輔導與簡化指引,避免政策成為負擔。其次,持續強化國際法規接軌:台灣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與IFRS S1/S2準則接軌,應定期檢視歐盟修法趨勢,確保一致性。最後,推動透明與公信力機制:面對全球永續資訊標準化潮流,應強化第三方確信制度與跨國審查合作,確保台灣企業報告能獲得國際信任。
隨著歐盟立法進程進入關鍵階段,全球永續金融市場也正面臨政策「鬆綁與深化」的拉鋸。台灣若能及早布局制度彈性與法規對接力道,將有機會在綠色轉型的競賽中脫穎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