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2019年發生COVID-19疫情後,全球經濟思維與商業模式產生巨大的改變,從注重「有形價值」逐步朝向「無形價值」概念;亦即,全球資本市場的資訊揭露規範,新經濟價值鏈亦整合環境、社會、治理(ESG)三大面向的生態系統。21世紀的企業必須重視其競爭力與永續價值,具有面對社會和環境改變的適應能力,以及針對重要無形資產的管理能力。
金管會於 2020 年 8 月公布「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規範上市櫃公司為提高永續報告書資訊透明度及促進永續經營,增列須採用 SASB 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每種產業皆有專屬環境、社會、治理(ESG)相關揭露項目,並於今年( 2023 )要求實收資本額達 2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編制並申報 2022 年永續報告書。因此,鑑別公司『主要營收』與『行業類別』,成為揭露永續資訊的首要策略考量,公司治理單位與管理階層必須正視自己公司的主要營業收入項目,以客觀地鑑別所屬的行業類別。
我國永續揭露相關規範
我國上市櫃公司判定其行業類別,主要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該要點係參酌行政院主計處編製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主要依據最近公司二個會計年度之財務報告,所經營任何一項業務之營業收入占其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來鑑別其行業類別;另外,還有「綜合類」與「其他類」為行業類別。
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公布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第五條的條文規範:「上市上櫃公司應考量國內外永續議題之發展趨勢與企業核心業務之關聯性、公司本身及其集團企業整體營運活動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等,訂定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提股東會報告。」另外, 第二十九條的條文規範:「上市上櫃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應採用國際上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引,以揭露推動永續發展情形,並宜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以提高資訊可靠性。
其內容宜包括:
一、實施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二、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三、公司於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促進經濟發展之執行績效與檢討。
四、未來之改進方向與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