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B接手TNFD:自然揭露從倡議走向強制,企業準備時間只剩兩年|申心蓓律師
多數我國企業董事會,至今仍將生物多樣性視為ESG報告中的環境補充項,而非影響企業價值與風險結構的核心議題。然而,這樣的認知正在快速失效,而且失效的速度,遠比當年氣候揭露的推進更快。
現任全國律師聯合會 ESG(企業永續經營)委員會主任委員、德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無限維度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並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兼任講師。同時擔任 STUF(具聯合國 ECOSOC 特別諮詢地位之國際非政府組織)亞太中心常務理事,長期參與國際永續政策與制度對話。
具備董事會治理、資本市場與永續法制經驗,曾任司法官熟稔財經商事法律實務,並曾於跨國公司深度參與再生能源與永續轉型實務,現致力於以法律與治理視角推動正效益思維與資本導向的永續創價,促進台灣與國際永續制度的實質連結。
多數我國企業董事會,至今仍將生物多樣性視為ESG報告中的環境補充項,而非影響企業價值與風險結構的核心議題。然而,這樣的認知正在快速失效,而且失效的速度,遠比當年氣候揭露的推進更快。
永續專章其實不只是 ESG 報告的一部分,而是董事會治理的重要議題。當企業的永續資訊開始納入年報揭露體系時,它就不再只是 ESG 報告,而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
隨著 2026 年起 ESG 評鑑正式取代公司治理評鑑,永續資訊也將以「永續資訊專章」的形式,正式納入年報體系。乍看之下,這似乎是明年年報編製時才會面對的議題,但從治理的角度來看,真正需要開始準備的時...
隨著 2026 年永續揭露準則(IFRS S1/S2)與 ESG 評鑑制度正式轉軌,資本市場正在經歷一場本質性的轉變。永續資訊,已不再是企業溝通策略的一部分,而是與財務報表具備同等位階的制度化揭露。
當代企業正處於一個前所未有的焦慮時代。隨著全球 ESG 議題全面制度化,從供應鏈減碳壓力、國際永續揭露準則(如 IFRS S1/S2),到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永續」正快速從企業的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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