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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果民主共和國(DRC)成為第一個支持將生態滅絕罪列為國際犯罪的非洲國家,與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斐濟和薩摩亞攜手推動這一重要倡議。
在氣候變遷加劇環境破壞之際,「生態滅絕罪」的概念應運而生,目的是將對環境造成廣泛、嚴重或重複性的破壞者繩之以法。根據2021年由獨立專家小組提出的定義,生態滅絕罪是指「明知可能導致對環境造成嚴重且廣泛或長期破壞的非法或任意行為」。目前,生態滅絕罪作為戰爭罪在《羅馬規約》中已獲得承認,但尚未在和平時期中被正式列入。
生態滅絕罪的範疇包括戰爭、污染、資源過度使用以及重大工業事故等。這一概念最早由瑞典前總理Olof Palme於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中提出,並為後續的法律改革奠定了基礎。2023年,歐盟修訂《環境犯罪指令》,納入與生態滅絕罪相似的行為,而包括法國、比利時及巴西在內的多個國家也已經或正在考慮將其納入國內法。
剛果與太平洋島國聯手推動國際法改革
2024年,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6)期間,剛果民主共和國(DRC)宣布支持將生態滅絕罪列為國際犯罪,成為非洲第一個響應此倡議的國家。這項支持受到瓦努阿圖、斐濟和薩摩亞提出修訂《羅馬規約》的提案所啟發。剛果民主共和國環境部長Ève Bazaiba在記者會上表示:「我們希望那些破壞生態系統的人能夠被追究責任,並使這些行為被列為《羅馬規約》第7條下的國際犯罪。」
作為擁有廣大雨林與獨特生物多樣性的國家,剛果民主共和國正面臨非法採礦、氣候變遷及森林砍伐等環境威脅。Bazaiba強調:「支持這項倡議,我們不僅是在保護自然遺產,也是在向世界傳達明確的訊息:環境犯罪絕不會逍遙法外。」
瓦努阿圖的氣候與環境特使Ralph Regenvanu認為,DRC的支持是國際社會承認生態滅絕罪的重要里程碑。他指出:「這不僅展現了中非國家與太平洋脆弱島國間的團結,也彰顯了對環境正義的堅定承諾。」
生態滅絕罪的未來影響
若生態滅絕罪成功被納入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約》,它將成為繼種族滅絕罪、戰爭罪、人道罪及侵略罪後的第五項國際犯罪。這意味著,包括國家領導人及企業高層在內的個人,若涉及大規模森林砍伐或工業污染等行為,將面臨與戰爭罪同等的法律追責。
瓦努阿圖等太平洋島國的提案,也強調國際法律對環境破壞的嚇阻作用。「當一國簽署國際條約時,這類法律通常也會進一步影響其國內立法,」Stop Ecocide International聯合創辦人Jojo Mehta解釋道。
然而,推動這項變革的時間緊迫性不容忽視。蘇格蘭政治家Monica Lennon警告:「儘管國際刑事法院的進程緩慢,但面對氣候與自然危機,我們已無法再等待。」
關鍵摘要
- 生態滅絕罪定義:針對知情卻仍然執行可能對環境造成廣泛、長期或嚴重破壞的非法行為。
- 支持國家:剛果民主共和國、瓦努阿圖、斐濟、薩摩亞等國已正式倡議將其納入國際法。
- 潛在影響:若成功納入國際刑事法院,生態滅絕罪將對全球環境犯罪形成強有力的法律震懾。
- 未來挑戰:提案需經多國協商,如何快速落實至關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