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洋 中華企業評價學會 榮譽理事長
沼氣聯盟啟動資源循環轉型
環境部於2026年6月宣布啟動「沼氣生質能資源產業聯盟」,並規劃推動國家級沼氣生質能旗艦計畫,這不僅是我國生質能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更象徵環境治理思維正由傳統的污染管制逐步邁向資源循環與能源轉型的新階段。根據環境部資料,目前我國生物質資源再利用潛勢可創造相當於13.6億度綠電價值,並可降低約781億元之外部環境成本;若能有效提升利用率,至2050年更可達到每年116.7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之減碳潛力。
跨界整合擴大生質能產業鏈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環境部此次推動模式已跳脫過去單純以廢棄物處理為核心的治理思維,而是嘗試整合農業剩餘資源、高有機廢水、畜牧糞尿、污泥及廚餘等多元生物質資源,透過沼氣生產、能源利用及產業鏈整合,建立跨部會、跨產業的循環經濟平台。尤其聯盟強調串聯「動脈產業」與「靜脈產業」,並以促參模式推動大型區域型設施,顯示我國循環經濟政策已逐步由個別示範案邁向產業化與規模化發展。
減碳效益仰賴完整方法學
然而,若從淨零排放與綠色投資的角度觀察,這項政策仍面臨一項關鍵挑戰:如何將循環利用所創造的環境效益,轉化為可量化、可驗證且可認定的減碳價值。
以沼氣生質能為例,其減碳效益至少來自三個面向。第一,透過厭氧消化處理有機廢棄物,可避免原本自然分解所產生的甲烷排放;第二,沼氣發電可取代部分化石燃料電力;第三,消化後殘渣若進一步作為肥料或土壤改良材料使用,亦可能形成額外的循環利用效益。然而,這些減碳來源如何界定基準情境(Baseline)、如何計算專案排放(Project Emissions)、如何避免重複計算,以及如何透過監測、報告與查證(MRV)制度加以驗證,均需要一套完整的方法學支持。
量化減量成果接軌綠色金融
換言之,循環經濟技術解決的是「資源如何循環」的問題,而減碳方法學解決的則是「循環價值如何被認定」的問題。若缺乏後者,循環經濟雖能創造環境效益,卻難以進一步連結碳市場、綠色金融與永續投資機制。
從國際發展趨勢觀察,無論是再生能源、森林碳匯或能源效率專案之所以能吸引大量資本投入,其關鍵不僅在於技術成熟,更在於建立了可被市場接受的減量方法學與碳權制度。當減碳效益能夠被量化並轉化為可交易的減量額度時,環境效益便進一步成為投資價值的一部分。相較之下,目前多數循環經濟技術仍停留在「有減碳效益,但無法形成碳價值」的階段。
發展方法學邁向循環碳治理
因此,若臺灣希望進一步推動循環經濟產業化與投資化,下一階段政策重點不應僅止於示範場域建置與技術推廣,而應同步建立各類循環技術的減碳方法學體系。透過建立方法學及MRV制度,將原本難以量化的循環效益轉化為可認定的減量成果,進而與碳費制度、自願減量機制及綠色金融體系接軌。
因此,筆者建議環境部在推動「沼氣生質能產業聯盟」及未來《沼氣生質能資源產業發展白皮書》時,除關注技術、設施與產業鏈建構之外,更應同步規劃「循環經濟減碳方法學發展計畫」,逐步建立適用於各類循環技術之減量認定架構。唯有如此,才能使循環經濟不僅創造資源價值與能源價值,更進一步形成可被投資、可被融資、可被交易的碳價值。
從長遠來看,臺灣若能率先建立循環經濟減碳方法學體系,將有機會由「資源循環」進一步邁向「循環碳治理(Circular Carbon Governance)」,並為未來循環碳市場及綠色投資機制奠定重要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