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talBridge 私募基金 永續分析師 Henry Chiu
在淨零承諾幾乎成為跨國企業與大型機構投資人「基本配備」的當下,SBTi一度被視為最具公信力的減碳路徑:它將企業排放對齊 1.5°C 情境,提供具體的目標設定方法,也成為投資人與資產管理公司對於氣候治理成熟度的重要指標。
然而,隨著近年實務落差逐漸浮上檯面,SBTi 對美國私募基金而言,不再只是單純的「做與不做」選項,而更像是一道現實的問題:在科學標準、投資報酬與募資壓力之間,GP 到底該怎麼走?
以下整理幾個目前在市場上作者看到最常被提及,也有感的挑戰點:
困境一:Scope 3 抵銷上限設定,對成長型投資組合的壓力遠大於減碳本身
SBTi 中最常被討論的議題之一,是針對 Scope 3 使用碳權抵銷的限制:SBTi 要求企業至少約 90% 的減量必須來自企業與價值鏈本身的實際減排,真正剩下不到 10% 的「殘餘排放」才能透過碳移除或高品質碳權來中和。這在理論上是好的,是為了避免過度依賴抵銷、忽略實體減碳,但放在實務上,卻對以成長型資產為主的投資造成不少的壓力。
對多數資產管理公司來說,這代表幾個現實上的壓力點:
- 排放結構高度集中在 Scope 3:管理人的 Scope 1、2 通常規模有限,真正的排放幾乎都來自 Scope 3、特別是 Category 15,占比動輒超過七八成。
- 「成長期」投資組合公司實務執行特別吃力:對於正在高速成長的資產,或本身即屬高排放產業公司,隨著業務的提升「絕對排放增加」幾乎可以預期。在上述結構下,一方面要求在短期間內畫出明確且可驗證的實體減量路徑,另一方面又將可用的高品質碳權比例壓到一成左右,即便可以設定排放強度的短期目標,但要銜接到 2050 年前的淨零路徑,中間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當規則本身未必能照顧到成長型資產的特性時,投資公司或私募基金也就相對難以放心把資源長期綁在同一套承諾架構上。
困境二:五年一次的 Re-baseline,要業務成長還是要「漂亮曲線」?
第二個有被討論到的問題,是 SBTi 對於基準年重算(re-baseline)與五年一次目標檢視的要求,與高成長投資策略之間的衝突。對一家私募基金集團來說,實務上可能會遇到幾種情境:
- 企業併購後,基準年「重計算」且「被放大」
假設一間公司以 2020 年作為基準年。三年後若併入幾家高排放標的,在維持 2020 為基準年的前提下需要重新計算,不但有時難以找到完整三年前的排放資訊,而且整條減碳曲線就像被重新畫過,容易會與原本的淨零路線承諾不符。 - 投資成長與目標週期有時會錯位
對於投資公司來說,每次 re-baseline 都可能把「因為投資變多而上升的排放」攤在同一條曲線上,導致原本設定的目標無法達成。
困境三:多版本標準 + 大企業承諾移除,訊號變得很混亂
第三個常被提及的困擾,是SBTi標準本身的「多頭馬車」,再加上市場上出現的一些矛盾訊號。
- 公司層級:可能被建議部分採用 SBTi Corporate Net-Zero;
- 金融機構:又被對應到 SBTi FI Near-term/Net-Zero standard,必須針對整體投資組合設定減排路徑;
- 私募基金:則還有專門為私募基金又有專門為 Private Equity Sector Science Based Target Setting Guidance
光是釐清「哪一套標準用在誰身上」、「要被算在哪個邊界裡」,對很多投資公司來說就是一個功夫。更何況 Corporate、FI、PE 指引之間難免有部分重疊或用語差異,增加決策成本以及標準普及性的難度。
同一時間,一些科技公司在 SBTi 網站的Dashboard 上被標記為「commitment removed」也產生外溢效果,Amazon以及Microsoft等大型企業因未在期限內提交或通過淨零目標,而被標註為承諾移除。對高度依賴 hyperscalers 的公司們來說,這傳遞出一個微妙的訊號:「如果連科技巨頭都對 SBTi 採取較為保留的態度,那我們作為其供應商,導入 SBTi 必要性/重要性是否也相對降低?」
但需要強調的是,「commitment removed」在技術上代表的是承諾期限到期,而非公司不再減碳或完全退出 SBTi;但對外部市場而言,容易被解讀為一種『退場訊號』。
困境四:政治與監管反彈,加大法律風險
最後一個明顯升溫的挑戰,是來自美國政治與監管環境的反彈。
2025 年 8 月,由愛荷華州檢察長領銜的 23 位州檢察長,聯名致函 SBTi,點名當時剛發布的 Financial Institutions Net-Zero(FINZ)Standard 可能構成:
- 涉嫌透過共同標準,集體限制對石油與天然氣產業的融資與保險,可能觸及聯邦與州層級的反托拉斯法;
- 對農業與能源生產者產生「被迫限縮產量、提高成本」的效果;
- 若金融機構承諾的淨零目標難以達成,卻在對客戶或投資人溝通上過度樂觀,則可能涉及消費者保護與「漂綠」問題。
同一封信也要求 SBTi 與相關金融機構提供大量內部文件與往來紀錄,並且明確警告「透過第三方組織協調限制服務對象,依然可能被認定為合謀。」
結語:SBTi 仍具有其核心重要性,但其他可能性也正在醞釀
在SBTi 新任執行長上任後,市場正關注 SBTi 是否會重新調整策略方向,讓科學門檻與市場可行性之間取得更合理的平衡。而在期待變動的同時,投資公司們也開始把目光放向其他能補位的框架與準則,其中以 PMDR 和 NZIF 受到蠻多 GP 與 LP 討論:
- PMDR(Private Markets Decarbonization Roadmap):提供更貼近私募市場運作的減碳路徑與揭露方式,讓基金能以一致語言呈現投資組合的減碳進展。
- NZIF(Net Zero Investment Framework):協助資產擁有人與管理人設定淨零期程、衡量對齊程度,並建立進度追蹤機制。
然而,兩者都是自願性揭露架構,無法完全取代 SBTi,也不具備 SBTi 在全球標準化與科學門檻上的角色。但它們提供了類似的「分工關係」。
同時,ISO 也正加速推出新的氣候標準,包括 ISO 14068(碳中和與淨零規範) 以及正在標準化的 Net Zero Guidelines 與 14060 系列。這些標準強調的是「定義一致性、計算方法與管理系統」,是可以期待的未來方向之一。
作者-DigitalBridge 私募基金 永續分析師 Henry Chiu
• 前四大永續顧問、半導體大廠慈善基金會管理師
• 專長於企業永續策略、ESG投資與永續價值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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