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專章新樂章》序曲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王怡心
近年來,全球永續發展已從企業社會責任(CSR)逐步走向永續治理(Governance),並成為影響企業價值、投資決策與資本市場的重要議題。隨著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114年11月7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並於114年11月12日發布金管證審字第11403851756號令規定,要求上市上櫃公司自115會計年度起按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下稱永續準則),並於年報中以專章方式揭露永續相關財務資訊。這是所謂的年報『永續專章』,適用時程如下:
(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下同) 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上櫃公司,應自 115 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 116 年起申報。
(二)實收資本額達 50 億元以上且未達 100 億元之上市上櫃公司,應自 116 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117 年起申報。
(三)實收資本額未達 50 億元之上市上櫃公司,應自 117 會計年度起適用永續準則編製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並自 118 年起申報。
許多企業初次接觸「永續專章」時,最常提出的問題是:「是不是只是年報多了一章?」「是不是再多寫一份報告?」如果只是這樣理解,就低估了這項制度改革的真正意義。其實,『永續專章』不只是年報新增的一個章節,而是永續治理的新樂章。
從「永續報告書」走向年報「永續專章」
永續報告書在過去大部分是公司向利害關係人,說明ESG永續發展推動成果的重要工具,內容涵蓋環境、社會及治理等議題。但是,IFRS S1與S2的重點,則是要求企業揭露可能影響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的重大永續風險與機會,提供投資人決策所需的重要資訊。
因此,永續資訊不再只是企業形象或社會責任的展現,而是與永續治理、經營策略、風險管理及財務績效密切連結的重要資訊。因此,永續資訊納入年報專章,其目的並不是增加公司負擔,而是希望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建立一致的永續揭露架構,讓投資人、金融機構及其他資訊使用者,能以相同準則瞭解企業的永續治理能力。
『IFRS S1與S2』改變的不只是揭露方式
IFRS S1與S2最大的改變,不在於增加更多揭露項目,而是在於改變永續治理思維。過去,許多公司將永續工作視為永續部門或公共關係部門的工作;未來,永續議題將成為董事會、經營團隊及各部門共同承擔的治理責任。因此,企業必須回答三個問題:
第一,重大永續風險與機會是否已經辨識?
第二,企業是否建立可信的永續資訊與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永續資訊是否真正反映企業價值,並有助於投資人的決策?
因此,IFRS S1與S2帶來的不只是揭露要求,而是促使企業建立一套完整的永續揭露治理制度。
『永續專章』是揭露的永續治理能力
真正值得關心的,不是永續專章有多少頁,而是企業是否已具備支撐永續揭露的治理能力。如果沒有完善的制度,就沒有可信的資訊;沒有可信的資訊,就沒有高品質的揭露;沒有高品質的揭露,也難以建立投資人信任,更無法提升企業價值。因此,永續專章應該被視為永續治理成果的展現,而不是法規遵循的終點。
企業未來競爭的,也不只是誰寫出最完整的報告,而是誰能建立完善的治理制度,將永續風險與機會納入經營決策,並以一致、可靠且具決策價值的資訊,向資本市場說明企業的長期競爭力。
「永續專章新樂章」系列 – 從能力到價值
為協助企業理解IFRS S1與S2的真正精神,本專欄將推出《永續專章新樂章》系列,循序探討企業接軌永續揭露的重要觀念。
第一樂章,將談「永續揭露三力」,探討企業應建立哪些核心能力,才能做好永續揭露。
第二樂章,將提出「永續治理三問」,說明董事會應如何透過三個關鍵問題,履行永續治理與監督責任。
第三樂章,將聚焦「永續專章揭露」,探討如何從法規遵循走向高品質揭露,並建立可信的資訊制度。
第四樂章,則將進一步說明「永續價值創造」,探討永續揭露如何支持企業策略、提升企業價值,並建立長期競爭力。
這四個樂章主題並不是彼此獨立,而是一條完整的永續治理路徑:企業先建立能力,再透過董事會治理落實制度;最後以永續專章展現成果,並將永續資訊轉化為企業價值。
『新樂章』好的開始
永續治理正站在新的起點。未來的競爭,不只是產品、技術或成本,更包括治理品質、資訊透明度與長期價值創造能力。
『永續專章』不只是年報新增的一個章節,而是永續治理的新樂章
筆者透過《永續專章新樂章》系列,與讀者一起從制度、治理到價值,重新理解IFRS S1與S2的核心精神,讓永續揭露不只是法規要求,更成為企業邁向永續競爭力的重要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