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王怡心
永續揭露已成為全球公司治理的顯學,中小企業常出現一種聲音:「我們規模小、資源有限,不必那麼複雜。拋開GRI,只要依循SASB產業重大事項揭露即可。」這樣的說法看似務實,卻可能讓企業在轉型過程中走偏方向。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永續揭露做太多,而在於思維過於片段。本文先列舉三項目前常見的觀念偏差,再提出給中小企業永續揭露的正確思維建議。
把『工具當成體系』是第一個偏差
永續會計準則是已併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基金會的永續會計準則理事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簡稱SASB)過去所制定的,現在SASB準則已併入IFRS基金會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的永續揭露準則。SASB行業準則提供永續行業別揭露主題與量化指標,協助企業辨識「哪些永續揭露主題會影響公司的財務表現」。這些永續資訊在評估企業價值方面,對投資人決策極具價值。
然而,SASB本質上是一套有77個永續行業的揭露主題和指標,而非完整永續揭露架構。它沒有涵蓋完整治理說明、策略整合邏輯、風險管理流程與利害關係人議合制度等資訊。目前國際永續揭露準則架構已由ISSB整合,SASB只是IFRS S1與S2參考來源之一。若單獨採用SASB,等於只取技術指標,而忽略永續揭露制度骨架。這就像只寫財報附註,卻沒有完整財務報告,把『工具當成體系』是第一個偏差。
把『影響重大性刪除』是第二個偏差
第二種常見偏差觀點認為,GRI過於廣泛,中小企業可以直接捨棄GRI準則。但GRI存在的核心價值,在於強調企業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也就是「影響重大性」。在全球供應鏈重組與歐盟雙重重大性制度推動下,公司不僅要回答「永續議題是否影響企業價值」,也要說明「公司是否對環境與社會造成重大影響」。
若只保留財務重大性,企業可能忽略供應鏈人權風險、環境衝擊與社會責任議題。這些因素未必立即反映於財報,卻可能成為品牌信任與國際合作的關鍵;拋開影響重大性,看似減輕負擔,其實是將風險延後。
把『規模當成例外』是第三個偏差
許多中小企業認為,永續資訊揭露主要是上市公司責任。然而,多數中小企業都嵌入大型企業供應鏈體系。當上游企業依循IFRS S1與S2揭露氣候與永續相關資訊時,下游供應商勢必被要求提供數據與管理說明。因此,永續揭露不是規模問題,而是生態系問題。若缺乏基本治理與風險盤點能力,中小企業將在客戶與金融機構要求下,進行『被動補課』。
中小企業永續揭露『簡化架構,不是刪除邏輯』
中小企業確實不需要一步到位,但應保留完整邏輯,可依循的步驟如下:
(一) 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為基本架構。
(二) 重大議題辨識可參考產業標準。
(三) 維持基本影響重大性評估。
(四) 分階段強化量化數據與管理制度。
這樣的設計,符合比例原則,也保留制度完整性。簡化應先考量永續揭露的深度與範圍,而不是刪除永續資訊揭露核心架構。
永續揭露的本質『不是填表,是增強企業價值』
如果公司把永續揭露當成年度報告任務,就會思考如何「少做」。但若理解其本質是治理工具,就會思考如何「做好」。企業永續資訊揭露真正回答的是:
- 我們如何辨識風險?
- 我們如何管理衝擊?
- 我們如何創造長期價值?
當揭露與治理連結,它就不再是負擔,而是評估與增強『企業競爭力』好夥伴。
結語:永續揭露『務實有邏輯』
中小企業永續揭露需要務實,但務實不等於片段化。亦即,永續揭露簡化可以,但不能簡化錯地方。只用單一指標體系,看似效率,實則可能讓制度失衡。真正成熟的作法是『整合架構、分階段落實』。在全球永續制度逐步整合的趨勢下,企業真正該問的不是「能不能少做」,而是『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成為永續生態系的一部分?』永續資訊揭露別走偏,方向走對了,簡化才能務實又符合正確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