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專章新樂章》第三樂章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王怡心
在前兩篇《永續專章新樂章》中,分別探討了公司應建立的「永續揭露三力」,以及董事會應落實的「永續治理三問」;前者談的是公司能力,後者談的是董事會治理。接下來,公司最終要交出什麼成果?
答案就是年報「永續專章」。
然而,許多人仍將永續專章視為「另一份永續報告」或「另一項法規要求」。但是,這樣的觀念仍停留在「揭露」的層次,而沒有看見「治理」的本質。
永續專章真正揭露的,不只是永續資訊,而是公司治理成果。
『永續專章』是公司治理的新里程碑
過去,公司財務資訊主要透過年報揭露,永續資訊則是透過永續報告書對外說明。兩者雖然互有關聯,但長期以來仍屬於不同的資訊揭露體系。隨著IFRS S1及IFRS S2發布,永續資訊開始與財務資訊站在相同的重要位置,因為兩者都共同影響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及投資決策。
因此,金管會推動年報增設「永續專章」,並不是要求企業再增加一份報告,而是希望將永續資訊正式納入公司治理架構,成為董事會決策及資本市場溝通的重要資訊。這代表企業揭露制度已經進入新的階段。
公司競爭的不只是財務績效,還包括治理能力、資訊透明度及永續競爭力。
IFRS S1/S2真正要求的是治理
不少公司開始接軌IFRS S1及S2時,第一個反應都是:「準則要求揭露哪些資訊?」但如果仔細閱讀準則,就會發現ISSB真正關心的,不是資訊有多少,而是資訊如何產生。
例如,公司揭露氣候風險,不只是列出風險清單,而要說明董事會如何監督、管理階層如何辨識及管理風險,以及如何影響企業策略。公司揭露溫室氣體排放,也不只是提供數據,而應說明資料來源、計算方法、品質管理及內部控制。因此,IFRS S1及S2真正要求揭露的是:
公司是否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制度,支持永續資訊的產生。
換句話說,準則要求揭露的是治理,而不是活動。
『董事會』是永續專章最重要的責任者
有些公司認為,永續專章是永續部門的工作。其實並非如此。永續部門可以負責整合資料,但真正負責永續治理的是董事會。董事會不需要親自編寫永續專章,也不需要親自計算碳排放數據,但董事會必須確認:
公司是否已建立永續揭露制度?
重大永續風險與機會是否已完成辨識?
是否已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
資訊品質是否可信?
內部控制是否足以支持揭露?
因此,董事會真正監督的,不是一本報告,而是一套治理制度。未來,永續專章的品質,很大程度反映董事會治理的成熟程度。
『資訊品質』是永續專章的核心競爭力
一本好的永續專章,不是頁數多,而是資訊值得信任。
IFRS S1要求永續資訊應具備攸關性、忠實表述、可比較、可驗證、及時及可了解等品質。這些要求,與財務報導的基本品質是一致的。因此,公司不能等到年底才開始整理資料,而應建立平日持續蒐集、更新、覆核及管理的制度。
例如,能源使用量、溫室氣體排放、水資源管理、生物多樣性及供應鏈資訊,都應有一致的計算方法、固定的資料來源及明確的權責分工。未來,永續資訊還可能接受第三方確信,因此資訊品質將成為企業的重要競爭力。
沒有可信的資訊,就沒有可信的永續專章。
『內部控制』是永續揭露的基礎工程
資訊品質來自制度,而制度的核心就是內部控制。過去,公司內部控制主要聚焦於財務報導;未來,永續資訊也需要建立相同的管理思維。例如,公司可以建立永續資訊內部控制,包括:
資料蒐集程序、
權責分工、
覆核流程、
資訊系統管理、
證據文件保存、
以及董事會定期監督機制。
這些制度看似增加工作,但真正的目的,是讓每一項永續資訊都能追溯來源、驗證內容並支持決策。因此,內部控制不是為了因應查核,而是建立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礎。
『永續專章』是治理成果的展現
在前兩篇文章,我們談到企業應建立「永續揭露三力」,包括永續行動力、永續財務力及永續培力生態系統;董事會則透過「永續治理三問」,持續檢驗公司是否真正做好風險管理、資料治理及價值創造。
到了第三步,這些努力最終都會反映在年報永續專章。因此,永續專章不是一項新的行政工作,而是公司治理成熟程度的具體呈現。要讓投資人看見,公司如何辨識風險、如何建立制度、如何確保資訊品質,以及如何透過治理支持公司長期發展。
永續專章揭露的,不是另一份報告,而是公司治理成果。
下一篇預告
《永續專章新樂章》第四樂章,將探討「永續價值創造」,從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的角度,說明IFRS S1及IFRS S2真正希望企業達成的最終目標,並提出「永續揭露 → 永續治理 → 永續價值 → 永續競爭力」的完整價值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