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補貼收入須先抵減核定虧損,才能盈虧互抵
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依紓困條例可向政府領取補貼,且補貼為免稅收入。然而,營利事業若有虧損,往後年度盈虧互抵時,依財政部目前見解,須先抵減補貼收入,對虧損的納稅義務人相當不利,恐有違紓困條例之美意。
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依紓困條例可向政府領取補貼,且補貼為免稅收入。然而,營利事業若有虧損,往後年度盈虧互抵時,依財政部目前見解,須先抵減補貼收入,對虧損的納稅義務人相當不利,恐有違紓困條例之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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